如何看待广州发生2辆摩托车相撞事故,一摩托车主被打死一案?
先了解案情经过:
11月25日下午5时30分许,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与富丽路交叉口,两电动摩托相撞,直行男子罗某用大锁将逆行摩托车车主打死,随后罗某扶起摩托车驾车逃离。警察和120来到现场发现被打男已经死亡。
本案中凶手罗某是正常行驶,完全可以通知交警来处理这件事,可偏偏走了极端,用暴力将自己推向绝路,虽然在过错方有火上浇油的言语挑衅下,难以控制情绪而******,但逆行者罪不至死,罗某必将为自己的鲁莽付出血的代价。
逆行者的行为确实欠打,本来自己逆行就违反交规,属于输理方。对自己的过错不仅不赔礼道歉,反而极其噐张,不可能是对方有意撞的吧,你能如此寸步不让,最终赔上小命何苦呢。
现在人们压力山大,脾气都很冲,遇到***欠冷静应对,只知道比谁的拳头硬。这样不出大事才是怪事。有理好好讲,有话好好说,没有摆不平的事。如果都比声高都比气壮,吃亏的最后还是自己。
这又是一起冲动下造成的人间悲剧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的珍惜她。任何时候都不能冲动,冲动是魔鬼,害人又害己!
一、一次意外事故变成了故意***,冲动又成了一次魔鬼。
据媒体报道:2020年11月25日下午5点30分许,广东广州增城区突发一起命案,此次命案系两电动车相撞所引发,其中一名直行的男子用大锁将逆行的男子活活打死,行凶者随后驾车逃离了现场。
本来这事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,发生事故后,如果双方平心静气的面对事故,报警由交警部门过来进行公证的处理,是很容易处理的,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。但是可能作为年轻人,火气大,可以理解,但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由执法部门的介入处理,才能合情合理,公平公正的解决。而不是两者之间的互相指责和攻击谩骂。可能违反交通法规的逆行者有点不服,还出言不逊,结果让脑门充血的直行者控制不住,魔鬼让其再一次冲动。竟用铁大锁向直行者猛烈打砸,将逆行男子活活打死,行凶者随后驾车逃离了现场。
二、行凶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一件本来不大的交通事故,引发了一起故意伤害案,都说冲动是魔鬼,这冲动的代价也太大了。行凶者在行凶后,可能害怕了,就逃跑了。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公安部门已经发出了协查通报和通缉令,即便你是逃到天涯海角,终究要被缉拿归案,最后行凶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就是为你的冲动付出代价。
所以,笔者奉劝行凶者,投案自首才是你的唯一出路!
先来了解一下案情:
近日,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与富丽路交叉口,两电动摩托相撞,直行男子罗某用大锁将逆行摩托车车主打死,随后罗某扶起摩托车驾车逃离。警察和120来到现场发现被打男子已死亡。警方现已发出协查通告,对摩托车主犯罪嫌疑人罗某实施布控抓捕。
结合案情我来谈谈我的几点看法:
直行男子罗某可能涉嫌故意***或者故意伤害致死。
由于目前新闻的信息不够明确,我们暂时无法确认司机的犯罪行为究竟适用于哪项罪名。这起案件中,区分两项罪名的关键就是罗某用大锁击打被害者的位置。如果嫌疑人罗某是用大锁多次重击被害者头部或者胸部等要害部位,罪名应该被定为故意***;如果嫌疑人罗某用大锁多次击打被害者非要害部位,但最终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了被害者的死亡,他的行为可能更符合故意伤害致死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:
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***、***或者***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:
故意***的,处***、***或者十年以上***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。
考虑到嫌疑人作案手段极其残暴,性质极其恶劣,且作案地点就在白天得大马路上,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。我认为不管他被认定为哪项罪名,他都极有可能将面临死缓甚至是***的判决。
嫌疑人本是有理的一方,如今却要面临严肃的法律制裁。
嫌疑人正常行驶车辆过程中撞上了逆向行驶的被害者,其实从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来看,被害者毫无疑问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。但凡嫌疑人在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冷静下来,先报警让警察进行***处理,这起***绝对不会发生,罗某本人也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,被撞的车子可以得到维修。
然而罗某却令人不解的走了一条最艰难的路,直接将对方打死。倒是省掉了双方用来争执和打斗的时间,不过也把自己的前途给背上了。
被害者自己也有错误。
被害者在驾驶摩托车时违反了交通法规逆向行驶,直接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,导致了嫌疑人的车辆被撞坏。
按理说,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造成了交通事故,被害者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进行诚恳的道歉。但是,双方却在***后产生严重***。如果被害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道歉,也许结果也会有变。
没见过这么笨的人。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,活生生变成了一桩刑事案件,还要搭上一条命。
2020年11月25日,广州增长区,下午5:30左右,正是下班的高峰期,在一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,两辆电动摩托车相撞了,一辆车是直行,一辆车是逆行。
据围观群众反映,直行男子(白衣男子)和逆行男子可能因为言语上冲突,继而发生了暴力上的冲动,直行男子用电动摩托车的大锁,当场把逆行摩托车车主打翻在地,一看情况不妙了,随后骑着自己的摩托车扬长而去,逃离了现场,他难道不知道现在到处是天眼,逃能逃得掉吗。
围观群众立马拨打了110和120,当警察和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的时候,非常遗憾,被打男子瞳孔放大,已经死亡,警方通过围观群众给的信息,利用监控,随即锁定了嫌疑人,查明了嫌疑人的身份,并在全市范围内发出了通告,对犯罪嫌疑人罗某进行全城抓捕。
个人推测,估计两个人发生了口角上的言语冲突,双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,而发生了暴力倾向。这让我想起了,前几天在泰州发生的外卖员和奔驰男的案件,本身也是一个普通的刮蹭交通事故,后来因为奔驰男说了侮辱性的话语,引起了周围外卖员的群殴,事后多人被拘留。
跟这个案子也很类似,只不过那一起案件,只是奔驰男受了轻伤,这个案子就严重了,是命案了。真的替嫌疑人不值,本身自己直行被撞,有理有据,只要打个110自己还能赔到一点钱,如今可好,把别人打死了,还驾车逃逸。
警察发布的协查通告,上面写着嫌疑人故意伤害,估计现在人死了,很有可能会变成故意***罪了。
对于这起让人唏嘘的案件,我说一下个人的看法:
1.首先,逆行的电动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,是违法行为,图一时走捷径,不顾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,应当给予谴责。
在自己违法的同时,给别人造成了诸多不便,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***,最后,这样的违法最好让交警来执法,最起码不要动手解决。
2.直行的电动摩托车车主本来自己有理的,就算交警来了也可以理直气壮,现在反而变成了故意伤害罪,还把别人打死了,下手也太狠了点吧。
根据《刑法》234条规定,故意致人死亡的是要判处10年徒刑,甚至还会判处无期和***。
3.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,你拿着那么大、那么沉的钥匙锁往人头上砸,自己还骑着车逃逸了,这个案子就变得严重多了,只能自己挖坑自己跳了。
人争一口气,佛争一口香,明明自己的一手好牌被打得稀烂,做事太不冷静,有事报警就好了,如今这样的结局,一个人犯错,破坏了两个家庭。
明明很普通的一起交通事故,就是因为嫌疑人一时冲动,就算对方有什么言语上的侮辱,也不至于把人给干趴下,真的是冲动是魔鬼,一失手成千古恨,凡事三思而后行。
摩托车和汽车哪个交通事故多,结论令人大吃一惊?
有什么可大惊小怪,摩托车现在社会保有量远远低于汽车,事故占交通事故百分率当然低。
但如果以摩托车保有量为计算单位的话,事故率远远高于汽车(骑摩托车哪个不是摔过三五次的!),且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十个九个伤,重伤、死亡率很高! 所以,摩托车大可以在广阔天地里撒撒野,尽享车手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快意,但在交通繁忙的城市里,还是少骑为妙。我说那些点反对意见的,别以为事故和自己不沾边。过去有开摩托不过6年的说法。我问你们:你们谁在6年里没受过一次伤,没出过一次事故?怎么查摩托车有无发生过事故?
发生交通事故,肇事双方及时报警,公安机关会有相应的记录,可以到当地交管局查询。
到交管局需要携带待查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,及驾驶证的正副本。
交警可以在全国事故处理系统里查,但前提是当地交警***用全国事故处理系统里录入了该起事故。
如果发生的只是一般的轻微事故,就很难查到了。
因此,一般情况下,摩托车事故是可以在交管局查询到,但如果出现未录入的情况就无法查询到了。
摩托车为什么出事几率那么高?
摩托车出事几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:
1. 摩托车本身的安全性能差:相比汽车,摩托车没有车身保护,行驶速度较快,容易发生侧翻、打滑等事故;同时,摩托车的制动、转向等性能也较差,驾驶者需要有较高的驾驶技巧才能驾驭。
2. 驾驶者素质参差不齐:很多摩托车驾驶者缺乏安全意识,骑车时不系安全带、不戴头盔等,容易造成伤害;同时,很多驾驶者也缺乏驾驶技巧,如超速、闯红灯、逆行等,容易出现事故。
3. 道路环境复杂:很多摩托车事故是在复杂的道路环境中发生的,如拥堵的交通、路面不平、路况不好等,这些因素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。
4. 受制于气候条件:摩托车驾驶者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,如雨雪天气、大风天气等,容易出现滑倒、打滑等事故。
因此,为了减少摩托车事故的发生,摩托车驾驶者需要具备高超的驾驶技巧和安全意识,同时也需要加强对道路环境的认知和规范化驾驶行为。
1 摩托车出事几率很高。
2 因为摩托车在行驶中对驾驶员的技能和反应速度要求很高,而且摩托车没有外壳保护,安全性相对较低,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。
3 此外,摩托车的驾驶习惯也是造成高出事几率的原因之一,比如超速、追尾、闯红灯等不法行为都会导致摩托车出事率升高。
因此,驾驶摩托车的人们需要加强自身技能训练,提高安全意识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做好防护措施。
摩托车出事几率高。
摩托车在行驶中相比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,存在较大的隐患。
摩托车的四轮支撑面积小,很容易因路面不平、颠簸而失去平衡,导致人员受伤。
此外,许多骑摩托车的人都不戴头盔,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、最重要的部位,一旦受到撞击,后果往往十分严重。
为了追求速度和***,很多人在驾驶摩托车时忽视了安全性,这也是摩托车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。
因此,对于骑摩托车的人来说,遵守交通规则、佩戴头盔、保持警觉等安全意识至关重要。
同时,社会和交通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摩托车行驶的管理和安全教育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机车事故率高吗?
机车事故率高。
摩托车的事故发生率相比其他交通工具确实要高,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首先,摩托车行驶速度较快,而摩托车自身的防护措施相比汽车等交通工具要差,一旦发生事故,摩托车驾驶员很容易受到严重伤害。
其次,摩托车在路面行驶容易被忽视,因为它通常比较小,在夜间也比较难以被发现,这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。
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并死亡率均比汽车低,但发生事故并受伤率比汽车高
结论于全国相同, 持有摩托车参与交通,事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并死亡率均比汽车低,但发生事故并受伤率比汽车高。 因为摩托车注册数据没查到2019年的保有量,以2018年保有量为例。 事故伤亡数量依据2019年的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