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原阳6人被杀案嫌疑人失踪,至今没有抓获,他可能逃往哪里?
河南原阳6人被杀案嫌疑人失踪,至今没有抓获,最有可能的就是藏匿起来。
其实藏匿起来有两种可能,一种就是他还活着,但是藏匿起来一直没有出来活动,那这个一般人就很难发现。
而且藏匿起来的时候,不使用手机和网络,这就更增加寻找的难度。如果这个凶手还活着,那么说明这个人思维比较缜密,案发前有充足的准备。
案发后逃跑的路线和***,都已经提前琢磨透了。就算没有同谋,他一个人藏匿起来,也不可能一直不出来,还是需要时间发现的。
第二种可能就是他已经死亡,就是案发后抛弃了车辆后,自己直接跳黄河了。
就算是跳河***,也会有踪迹的,只是现在一时半会还没有被发现而已。
所以以上两种可能就是我的分析和判断,发生如此让人悲愤和恐惧的凶杀案,确实是人间悲剧。婚外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,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临头各自飞,说的其实就是夫妻之间有恩爱有加的,也有为了各种利益在一起的。
作为男人,发现自己的老婆被别人占了,这个恨已经超过被人骑在头上撒尿的行为了。但是除了杀了人家全家之外,更加理智的应该是直接离婚就是,要么谁作的就找谁来承担后果就是。为什么要杀无辜者呢?我觉得这是让人痛心的地方,也是惋惜的地方。
***很严重,追凶破案是非常必要的当务之急,但是不得不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,此案涉及最少9人,6人当场身亡,***嫌犯在逃,被害家一8岁***下落不明,还有一人就是嫌疑犯妻子,祸起嫌疑犯妻子与被害男有染,在这个***中,被害家庭中有6人(母亲、奶奶、妻子、3个孩子)都是无辜的,责任在被害男和嫌疑犯妻子,这属于道德沦丧激起女夫失去人性,疯狂***,这也给那些正在染情的人敲一警钟,相信这些成年人不会不懂人伦道德,绝大多数都是故意而为之,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家庭的支离破碎,尽管这种恶***件极少,但他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,那就是某些人的烂裤裆和松腰带问题,说好听的那叫欺负人,在违法,说难听点那叫欠爹管,极度自私,法律在这种事情上更多的作用是事前威慑,一旦酿成恶果,尽管制裁从严,但还是责不配行,就比如这***中的嫌疑犯妻子,整个***中,她除了前期的享受和后来的噩运,他会受到什么惩罚,走法律程序她既不会***也不会无期,但6个无辜的生命就这么没了,也许所有人都归责于***凶手,当然凶手必须绳之以法严惩不贷,凶手妻子也必须严惩不贷,以警后人,这不是简单的祸害家庭的问题,而是一个给社会安定带来不稳定因素的问题,在这件事情上被害男更可恶,给人带了帽子还在一起喝酒,是什么心态,不找死才怪,就因为这二人的这点破事,6条人命没了,一孩子下落不明,6个无辜的生命,警方耗费人力物力,动用数千人***,耗费数十万财力,同时给当地百姓造成恐慌情绪,甚至影响生活生产秩序,起因是二人脏事,结果却是恶性***,凶手毫无人性罪责难逃,找不到继续找,活要见人死要见尸,否则人心不安。
在这***中,凶手逃到了哪里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,这个由警方去完成,重要的是这***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,偷晴,任性,自以为是,极度自私,把配偶抛到脑后,让家庭承受磨难,这些吃人粮食不拉人屎,说人话不干人事的情种们好好想想吧,你身后还有一家老小,你烂裤裆那点破事和你的家庭比起来,你算个啥,不管男女,都应该明白,人在这个世界上不是这么活的,不是被人指着脊梁骨活着的,应该是为你的全家老少挺直了腰杆子活着的,哪怕是吃糠咽菜,哪怕是起早贪黑风餐露宿,哪怕是刮风一身土下雨一身泥,起码活的踏实,活的自信,同时也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带来脸面,受人尊重。
河南原阳6人被杀案嫌疑人失踪,至今没有抓获,他可能逃往哪里?
这个问题,我们看一下案情回顾:2020年11月15日凌晨河南原阳靳堂乡娄凤鸣庄村发生一起***案,被杀6人四个大人,二个孩子,被凶犯带走一个8岁女孩。犯罪嫌疑人孙恒飞目前在逃。警方在娄凤鸣庄村附近的黄河河滩上发现嫌疑人丢弃的车辆,随后组织力量展开搜寻打捞,并将范围扩大到下游20公里左右。同时,对村庄进行逐门逐户搜查,对村庄去往黄河河滩的沿途进行查看,目前还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。
警方已经发出悬赏通告,对提供线索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,对提供重要线索者奖励人民币5万--上升到20万元。
案件分析:这是一其典型的情杀案,据查是凶手妻子与被***男子有情感关系,也就是婚内出轨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,凶犯在河边丢弃汽车,有可能两种情况,第一,丢弃汽车带着女孩跳河***。第二,改换交通工具,跑出省外。跑到山里可能性不大,两个人要吃喝。截止今天案情过去11天了。案情还没有进一步发展,各路口,交通要道。加大排查力度。
凶手大概率已经畏罪***,我讲一下我的判断。
2019年11月12日皖北一地级市发生一起灭门惨案,凶手陈某造成三死三伤的惨剧。该案发生后包括我在内全市民警都参与大搜捕,山丘、矿洞、树林一遍一遍的排查,技术手段也都运用了起来,邻县市的民警也都动员起来参与搜捕。结果30多天过去了,凶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。市局的悬赏奖金已经到了20万,直到第34天一村民去自家小麦地看麦子,在一片荒草地中发现了凶手陈某的尸体。陈某***现场距命案现场仅1.5公里,该案由此告破,村民领取了20万悬赏奖金。具体案件信息网上都能查到。
具体到本案凶手孙某是预谋作案,因为怀疑其老婆与死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所以痛下杀手。凶手准备充分,心思缜密,作案后开车逃串至黄河岸边,凶手投河的可能性很大,当地公安应当加大对黄河的搜寻力度。
现在技术侦查手段和***侦查非常先进,如果凶手还活着不可能案件线索没有进展,凶手作案后成功逃离的可能性很小。六条人命,凶手知道被抓住也难逃一死,很有可能畏罪***。
河南原阳一家6口被杀案犯罪嫌疑人至今还没有抓获,警方在搜捕过程中却牵出案中案。
11月15日原阳县靳堂乡发生一家六口被杀的命案,嫌疑人孙某飞驾车逃逸,此后其所驾车辆在黄河北岸一处堤坝被找到。警方怀疑孙某飞跳黄河***,于是派出警力在黄河河道内打捞。
11月16日警方在黄河内打捞出一具尸体,原阳县、官厂镇、福宁集镇的多名知情人士透露,这具尸体是失踪多日的福宁集镇女纪委书记邓辉。不过,该案的侦破工作很迅速,警方迅速锁定李某涛有重大作案嫌疑,于2020年11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。李某涛到案后,对其***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说回嫌疑人孙某飞可能得逃逸路线。根据相关报道,孙某飞***冯某一家6口后,独独没有杀冯某8岁得大女儿,现在女孩失踪,料想一定是受孙某飞挟持***,该细节对于案件的侦破有重要价值。由于孙某飞所驾车辆在黄河北岸一处堤坝被找到,也就是弃车而逃,一个31岁的男子带着一个8岁的姑娘,完全徒步是走不了多远的,而且还需要补充食物和水。事发距现在已经过去10多天,警方全方位的排查还在进行中。根据以上信息,我猜测嫌犯大概率跳入黄河了。
嫌犯作案手段过于凶残,滥杀无辜,毫无人性。希望早日会有结果出来,生要捉人,死要见尸,只有这样,当地老百姓才会心安。
11月15日凌晨做案后,这个罪犯活不见人、死不见尸,失去了踪影,和他同时消失的还有一位8岁女孩。警方和当地有关部门正在全力搜寻,力争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,将女孩解救出来。
一、案件进展情况
警方在娄凤鸣庄村附近的黄河河滩上发现嫌疑人丢弃的车辆,随后组织力量展开搜寻打捞,并将范围扩大到下游20公里左右。同时,对村庄进行逐门逐户搜查,对村庄去往黄河河滩的沿途进行查看,目前还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。
警方已经发出悬赏通告,对提供线索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,对提供重要线索者奖励人民币50000元。
二、之前的不实传闻
1.6名受害人基本情况。被***的6人为4名成年人、2名儿童,其中有冯某夫妇和冯某的母亲、奶奶,还有冯某6岁的女儿和2岁的儿子。而不是传闻中所说的冯某出去追赶凶手失去了联系,他当时在现场就被凶手***。冯某的另一位8岁女儿失踪。
2.犯罪嫌疑人的尸体并没有被发现。有报道称在黄河中打捞出一具尸体,就是嫌疑人。事后警方对此进行了排除,证实为谣传。
三、嫌疑人做案动机
现在倾向于认为与情杀有关。据村民介绍,嫌疑人和冯某是多年的同学关系,平时两人感情不错,两家来往也比较频繁。但是案发前一天两家人喝酒后,嫌疑人向村民流露出对冯某的不满,说冯某和他媳妇说话比较暧昧。
嫌疑人长年在外打工,对妻子和其他男人的言行自然非常敏感。但是这究竟是否是导致了嫌疑人顿生杀念的直接原因,还不得而知。
四、嫌疑人做案凶器
嫌疑人案发前曾几次到快递店取件,快件上留的是嫌疑***子的姓名,联系方式却留下他的电话,行迹非常可疑。他以一人之力,在短时间内可以***6人,其中还包括4个成年人,其本人个子不高、体型消瘦,如果不借助其他工具,恐怕难以在黑暗中进行,而且被害人的呼叫生都没有被村民们听到。
至于到底网购了什么行凶工具,只有等案件侦破后公之于众了。
五、嫌疑人可能逃跑去向
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庄村地处豫北平原,南临黄河,该村距离黄河滩约10公里,地势平缓,无丘陵。从该村到黄河边,除了沿途村庄,再就是并不茂密的树林。可供嫌疑人躲藏的地方:
1.黄河。自11月15日至今,嫌疑人如果跳进了黄河,那就是自我了断了,不可能躲藏在河内,否则不是饿死就是被水呛死。
2.黄河对岸。娄凤鸣庄村所处黄河宽度约1000米左右,如果嫌疑人拥有较好的水性,那么足可以游泳到对岸,再继续逃跑。
3.沿途村庄。从该村到黄河边有几个村庄,或许嫌疑人躲藏在某个闲置的房间,也或许有人被嫌疑人控制不敢发声,目前正在排查当中。
4.树林。由于几片树林树木稀疏,外边的人无须进入林中就能够看透整个树林,因此躲藏于此的可能性也不大,况且还有警犬出动。
5.另有接应潜逃。从嫌疑人购买做案工具看,是预谋做案,经过了充分准备,是否将车辆驾驶到黄河边故意制***象,又乘其它交通工具逃跑,也是极有可能。
结论
犯罪嫌疑人罪大恶极,希望警方将其尽快捉拿归案,依法严惩,还受害者公道,为民除害。